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全球會展中心綜合體設計方案征集資格預審公告
北京中科電商谷商廈有限公司作為主辦單位,現舉辦“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全球會展中心綜合體設計方案征集”活動。本次方案征集活動將面向國內外公開邀請具有相關經驗的機構前來申請應征,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申請文件”)。通過資格預審選取5個應征人參加征集活動,并提交應征方案。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全球會展中心綜合體設計方案征集。
1.2項目位置:項目位于亦莊新城西北部BioPark總部集聚區,德南路與五福堂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塊。
1.3項目規模:地上建筑規模約17萬平方米,地下建筑規模約5.5萬平方米計算,設計高度最高為90米。(具體以設計任務書為準)
1.4征集階段設計內容:完成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全球會展中心綜合體概念性建筑方案設計工作。
1.5征集方式:公開征集
1.6優勝方案的數量:3個。
1.7設計周期:約40日歷天。
2.主辦單位及征集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北京中科電商谷商廈有限公司
征集組織機構: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3.征集聯系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泉莊萬柳光大西園6號樓0188
郵政編碼:100089
聯系人:蔣瑜、鄭紫怡
聯系電話:86-10-82575131/5137/5731/5831--813(工作日09:00-17:00)、19801339420
傳真:86-10-82575350
E-mail:kejiyuan08@126.com
4.應征申請人的資格
4.1應征申請人應為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或由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組成的項目聯合體。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申請人應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申請人須具有所在國頒發的從事建筑設計的相應資格。港澳臺申請人的資格要求應參照境外設計機構資格要求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應征申請人須與境內的申請人組成聯合體應征。
4.3上述具有相應資質的申請人可單獨提出應征申請,也可組成聯合體共同提出應征申請,但需以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的牽頭單位和各自職責。組成項目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申請應征,也不得同時加入本項目其它聯合體申請應征。
4.4應征申請人應具有與本項目的功能性質相類似的高層地標性建筑的設計經驗。
4.5應征申請人的首席設計師須由應征申請人單位中主持過建筑設計類項目的設計師擔任。
4.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應征。
說明:除聯合體的成員外,參加征集的應征人之間不應存在關聯關系。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下載。
有意向參加應征的申請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08hda.cn)下載資格預審文件領取登記表,填寫完成后以word版本及蓋章pdf版本發送電子郵件至征集指定郵箱kejiyuan08@126.com或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征集組織機構收到登記表后,再將資格預審文件的下載密碼發送給申請人。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2日14:00(中國北京時間,下同)。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將于2026年4月3日09:00起開始開通下載功能。
6.申請文件的遞交
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6日14時00分,申請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將申請文件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主辦單位和征集組織機構將拒絕接收逾期送達的申請文件。
7.資格預審公告發布媒體
本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08hda.cn)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以上網站發布的內容為準。
8.其它條款
8.1知識產權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應征設計成果均不退回。
應征人對其應征設計文件享有署名權,在征得主辦單位書面同意后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其應征設計文件的相關內容。除應征人的設計標準、設計導則和繪圖元素以外,應征人不得將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用于其他的設計項目。
應征人應保證提交的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應征人應保證,如果其應征設計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應征人已經獲得權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權。應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賠償責任應由應征人承擔。
主辦單位可對所有應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覽,并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宣傳應征設計文件及設計成果,但應注明設計機構的名稱。未經應征人書面同意,主辦單位不得將應征方案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方案征集項目范圍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
應征建筑設計方案的著作權歸應征人所有,主辦單位在建設項目的實施中與最后中選的應征人簽訂設計合同后,主辦單位可使用其應征建筑設計方案。
構成本項目征集文件的各個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文字說明、圖紙和圖表)都是參與各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上述文件的知識產權屬主辦單位及相關設計單位所有。應征人僅可以將上述文件用于應征設計和編制應征設計文件之目的。未經主辦單位書面許可,應征人不得將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設計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將上述文件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8.2應征補償金
主辦單位將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了有效應征文件的應征人支付應征補償金(以下簡稱“補償金”)。
8.2.1補償金的標準為:
對提交了有效應征文件的每個應征人給予補償金30萬元人民幣(含稅);
上述補償金包含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的各項稅費,由本項目的主辦單位向應征人支付。
8.2.2當應征人出現下列情況時,將不予支付補償金:
(1)應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應征文件;
(2)應征人提交的應征文件被應征方案評審委員會認定為未對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實質性響應;
(3)應征人被取消應征資格。
8.3獎項的設置
本次方案征集將評選出3個優勝設計方案。主辦單位將向其應征方案被推薦為優勝設計方案但未被確定為中選設計方案的2個應征人支付獎金10萬元人民幣(含稅),此筆費用包括了獎勵費用和方案優化的費用。
8.4補償金及獎金的支付
應征人的補償金及獎金以人民幣支付。如境外應征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沒有常設機構,也沒有可以接受人民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賬戶,可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收款人全權處理收付款事宜,并為其代繳各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稅費,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應征人自行承擔。
8.5中選方案的確定
主辦單位將對優勝設計方案進行綜合考量,從中確定一個中選設計方案。主辦單位將與該中選方案的應征人簽訂方案設計合同(含方案優化、深化等)。合同簽訂后,應征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建筑方案設計工作,成果文件的編制深度和形式應滿足《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配合主辦單位完成對本項目的報批工作。
中選方案的應征人不享受補償金及獎金。
8.6適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動本身及與本次活動相關的文件所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
8.7語言
資格預審文件以及與資格預審文件相關的補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書寫。申請文件應使用中文書寫,申請人隨申請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種語言,但應附中文譯本。在中文與其他語言的意思表達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8.8解釋權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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